工作休息期间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2:48作业歇息期间遭到损伤,应当被确定为工伤刘某系某市丝织厂员工,工厂规则上午8点钟上班,12点钟下班。2013年8月16日10时,刘某正在车间上班,该丝织厂因线路检修暂时停电。刘某地址车间的工人到车间外道路旁树荫下歇息,等候来电。天气炎热,刘某和另一名工友支起简易棋盘,开端下象棋。恰在此时,某运送公司给丝织厂运送设备的车辆通过,车架上面一出产设备因绑缚不牢落下,正好砸在正在下棋的刘某的左脚,后刘某被送至医院,经判定构成伤残。刘某要求丝织厂承当相应的职责,丝织厂以刘某不归于因公受伤而回绝承当职责。2013年12月,刘某向劳作保证部分提出工伤确定恳求,劳作保证部分作出工伤确定决议,确定刘某构成工伤。丝织厂不服,以劳作保证部分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恳求法院吊销该工伤确定。
【不合】
关于刘某在作业歇息期间遭到损伤,是否构成工伤,存在两种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刘某不构成工伤。刘某是在作业歇息期间从事与作业无关的私家娱乐活动而受的伤,且是在作业场所以外,不契合被确定工伤的条件。
第二种定见以为,刘某构成工伤。刘某受伤的地址发作在厂区,受伤的时刻是单位规则的上班期间,契合被确定工伤的条件。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应当确定为工伤。刘某之所以歇息是因为工厂停电的客观原因,刘某在车间外与工友下棋是为等候工厂来电后能够持续作业。在此歇息期间,并不是能够彻底分配时刻,而是依然遭到作业纪律必定的束缚,归于作业时刻。另一方面,刘某受伤地址尽管不在车间内,可是发作在厂区内,归于作业场所内,而刘某在停电歇息期间和工友下棋也是为了在后面的作业时刻内能够更好的劳作,创造出更高的劳作效率,其在车间外道路旁等候来电的行为也归于因作业原因。
综上,劳作者为满意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在从事各种准备作业的备勤时刻或处于待命状况的时刻内发作损伤,契合工伤确定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伤。本案,刘某在作业歇息期间所受的伤归于在作业时刻与作业场场合内,因作业原因遭到的事端损伤,应当被确定为工伤,刘某能够享用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