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婚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4:28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大特色,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条件的,是能够自由选择成婚的,任何人不得逼迫其别人进行成婚,那么假如不得已被钳制结的婚是否是可吊销婚姻?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由此可见,因钳制成婚是可吊销婚姻。
吊销受钳制婚姻的条件: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钳制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挂号机关签署两边无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声明书;
(三)恳求时距成婚挂号之日或受钳制的一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越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2、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恳求;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钳制婚姻能够吊销
小琴是前年参加作业的。作业不久她居然爱上了同办公室的一位有妇之夫王某,并为王某作过一次人流。小琴的一位男同学李某曾寻求小琴多年,一向被小琴婉拒。上一年冬天的一天,李某去小琴宿舍时,偶尔发现了王某写给小琴的情书。李某悄悄将这封情书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尔后,李某即以情书挟制小琴,宣称如小琴不嫁给他,就要损坏她的声誉,小琴只得含泪容许了这桩婚事。本年3月,两人仓促挂号成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琴的事不知怎样传到了李某搭档的耳朵里,其搭档常常借题发挥捉弄李某。李某回家后常常借酒浇愁,对小琴也是非打即骂。小琴现在已回娘家寓居,她对这段婚姻很绝望,很想赶快摆脱。有人讲小琴的这次婚姻是钳制构成的,能够按照法令恳求吊销,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惑
问题触及有关可吊销婚姻的法令规则,可吊销的婚姻是指由于存在某种法定的原因,法令赋予必定的当事人以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该当事人能够经过行使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初次呈现了可吊销婚姻的规则,该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婚姻。”依据此项规则,婚姻能够吊销的原由于钳制。钳制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对别人施行不法行为,给或人形成危害,而迫使该人成婚。另一种是以将要使别人发生危害相威胁,而使或人发生惊骇。钳制婚姻不契合婚姻自由、成婚自愿的准则,因此法令赋予受钳制的一方以吊销婚姻的恳求权。但钳制婚姻并不当然无效。由于受钳制一方在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假如与另一方发生爱情,并乐意与其共同生活,这时两边的婚姻关系就发生了改变。为此,法令规则由受钳制的一方决议是否行使吊销婚姻的恳求权。但《婚姻法》第十一条一起规则,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 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事例反映的状况看,小琴的婚姻确系钳制发生,她完全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行使吊销恳求权。小琴的人身自由并未受到约束,她应从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种权力。逾期只能按一般离婚案子处理。
综上所述,受钳制成婚是能够按可吊销婚姻处理的,可是也有必定的约束,不能超越规则的恳求时刻,且应自康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假如你对文章中的相关规则还有疑问或许想更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来听讼网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专业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由此可见,因钳制成婚是可吊销婚姻。
吊销受钳制婚姻的条件: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钳制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挂号机关签署两边无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声明书;
(三)恳求时距成婚挂号之日或受钳制的一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越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2、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恳求;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钳制婚姻能够吊销
小琴是前年参加作业的。作业不久她居然爱上了同办公室的一位有妇之夫王某,并为王某作过一次人流。小琴的一位男同学李某曾寻求小琴多年,一向被小琴婉拒。上一年冬天的一天,李某去小琴宿舍时,偶尔发现了王某写给小琴的情书。李某悄悄将这封情书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尔后,李某即以情书挟制小琴,宣称如小琴不嫁给他,就要损坏她的声誉,小琴只得含泪容许了这桩婚事。本年3月,两人仓促挂号成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琴的事不知怎样传到了李某搭档的耳朵里,其搭档常常借题发挥捉弄李某。李某回家后常常借酒浇愁,对小琴也是非打即骂。小琴现在已回娘家寓居,她对这段婚姻很绝望,很想赶快摆脱。有人讲小琴的这次婚姻是钳制构成的,能够按照法令恳求吊销,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惑
问题触及有关可吊销婚姻的法令规则,可吊销的婚姻是指由于存在某种法定的原因,法令赋予必定的当事人以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该当事人能够经过行使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初次呈现了可吊销婚姻的规则,该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婚姻。”依据此项规则,婚姻能够吊销的原由于钳制。钳制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对别人施行不法行为,给或人形成危害,而迫使该人成婚。另一种是以将要使别人发生危害相威胁,而使或人发生惊骇。钳制婚姻不契合婚姻自由、成婚自愿的准则,因此法令赋予受钳制的一方以吊销婚姻的恳求权。但钳制婚姻并不当然无效。由于受钳制一方在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假如与另一方发生爱情,并乐意与其共同生活,这时两边的婚姻关系就发生了改变。为此,法令规则由受钳制的一方决议是否行使吊销婚姻的恳求权。但《婚姻法》第十一条一起规则,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 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事例反映的状况看,小琴的婚姻确系钳制发生,她完全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行使吊销恳求权。小琴的人身自由并未受到约束,她应从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种权力。逾期只能按一般离婚案子处理。
综上所述,受钳制成婚是能够按可吊销婚姻处理的,可是也有必定的约束,不能超越规则的恳求时刻,且应自康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假如你对文章中的相关规则还有疑问或许想更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来听讼网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