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对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进行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2:20定点医院对根本医疗保险的办理1、住院手续及住院费的结算被保险人在住院时,由定点医院在24小时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存案。出院时,定点医院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自费部分的金额,其他归于基金付出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定点医院对根本医疗保险怎么进行办理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定点医院对根本医疗保险的办理
1、住院手续及住院费的结算
被保险人在住院时,由定点医院在24小时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存案。出院时,定点医院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自费部分的金额,其他归于基金付出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与定点医院结算。
2、转院手续
市内转院医治的,原则上转往上一级定点医院。转院前,必须经定点医院科主任审阅,被保险人5个工作日内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存案。
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原则上转往省内上一级公立医院。转院前,必须由定点医院有资历的医生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审阅,主管院长批阅,出具转诊证明,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核准。病况危殆的,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同意并出具转院证明后先行转院,并自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报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转院的,其医疗费用悉数由被保险人自付。
3、转院医疗费用报销
被保险人需转院医治的,其住院费按从头入院核算。被保险人经核准后在市外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先由被保险人垫支,出院后再凭有关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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