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滞纳金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23:44有多套房产的市民或许都会有过这样的阅历,因为持久不住在小区,往常作业又忙,未必能准时交纳物管费,一不小心就会被物管催缴物管费,一起还要求交纳一笔多少不等的滞纳金。
关于物管费滞纳金的规范,何谓形形色色,并不一起。不少业主更反映在拟定的过程中,滞纳金终究应该交多少业主并没有什么话语权,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更有甚者,有的小区本来签定的物管合同内底子没约好要交纳物管费滞纳金,物管却忽然要求业主交,还不寻求业主的赞同。
小编提示,假如滞纳金约好过高而且显着有失公正,能够看作是霸王条款请求法院吊销合同,而作为违约金性质的滞纳金,总额也不能够超越本金,滞纳金更不能说收就收。
事前无约好的签补充协议
在法令实践中,关于本来没有约好物管费滞纳金缴交份额的状况,假如发生诉讼,最终一般都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滞纳金缴交的规范。
两边事前没有约好的话,必定要经过一起洽谈签定补充协议才能够收取。关于现已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能够由业委会安排举行业主大会,构成抉择后经过半业主经过,再代表整体业主和物管签定补充协议,这样新的物管费滞纳金规范方可收效。
规范不合理可请求吊销?
部分业主假如是因为对物管服务不满意,以为物管服务缩水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所以拒交物管费,而且不交滞纳金,需求做好取证作业。一起,在审理的过程中也要承当举证物管服务违约的职责。另一方面,作为上一手业主欠交的物管 费,假如要一下手业主承当并不合理,不能因此而向其收取滞纳金。
依据合同法,滞纳金应该归于敷衍未付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不能超越本金。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假如物管费滞纳金规范设定过高显着有失公正,就有“霸王条款”之嫌,能够作为可吊销条款,业主请求吊销。
滞纳金每日2%至5%为宜?
依据现在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并没有对物业企业能否收取滞纳金以及滞纳金的份额规范做出详细规定。物管费滞纳金一般都会在物管合同中有所约好,带有必定的赏罚和阻吓性质,避免呈现大面积业主不交物管费的状况。而详细的滞纳金规范,应该由业主和物管两边一起洽谈确认,现在在实践中一般以每日2%至5%之间为宜。
只需不是歹意欠交管理费,是否要追缴滞纳金,最好两边仍是洽谈处理。不少业主因为持久不住在小区或许出差旅行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交纳物管费,像这种特殊状况,许多物管公司都不会要求交纳滞纳金,也不适合进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