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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用房与住宅怎么交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5:17

问题:我购买一套高楼,该高楼一楼为门市房,二楼为住所楼,购买时没有独自核算门市和住所每平米的单价,我应该怎么交契税?
答:《吉林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则,契税税率为5%。居民个人购买住所房子的,契税税率为3%。
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则,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所,暂折半征收契税。实际上个人购买普通住所的契税税率为1.5%。
长府函[2003]39号文件规则:《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非住所房子转让契税税率的告诉》中规则,长春市城区内非住所房子转让,契税税率减为3%,不包括外县,履行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30日。
提示:也就是说在长春市范围内,购买普通住所的契税税率为1.5%,在2006年9月30日前购买门市房的契税税率为3%,如果能清晰区分门市房和住所,则别离依照3%和1.5%来交纳,如不能清晰区分,能够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承认门市和住所的计税价格按适用税率核算,不能承认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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