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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了合同可以辞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4:28
出来作业,签定劳作合同非常要害,劳作联系便是受劳作法调整的,在劳作者运用劳作能力、完成劳作过程中,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劳作运用者)之间的社会劳作联系。劳作联系中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两边位置的不平等性,造成了现实劳作联系的存在。劳作合同是劳作联系树立、改变和停止的一种法令方式。那么刚签了合同能够辞去职务吗?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
刚签定劳作合同,职工能够依照《劳作合同法》提早三十天书面告诉单位免除劳作合同,试用期提早三天告诉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劳作者能够当即免除劳作合同,不需事前奉告用人单位。”
劳作合同特征
劳作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起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作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作者,即具有劳作权力能力和劳作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运用劳作能力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工作安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两边在完成劳作过程中具有分配与被分配、领导与遵守的从属联系。
(2)劳作合同内容具有劳作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用劳作权力而不实行劳作责任的,也没有只实行劳作责任而不享用劳作权力的。一方的劳作权力是另一方的劳作责任,反之亦然。
(3)劳作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作行为。
(4)劳作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就劳作合同条款内容达到一致意见,劳作合同即树立。用人单位依据劳作者劳作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作报酬,不能无偿运用劳作力。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必定的权力并实行相应的责任。
(5)劳作合同往往触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联系。 劳作合同有必要具有社会保险条款,一起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也能够在劳作合同中明确规则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触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有时候现已树立劳作联系,但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因而,劳作联系包含了劳作合同联系和现实劳作联系两种形状。了解更多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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