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内容简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0:15第八条生育稳妥基金归入财务专户,施行出入两条线办理,用于下列项目的开销:(一)生育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延聘专家判定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与合并症的费用;(五)国家和本省规则的其他费用。第九条员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西省城镇员工生育稳妥内容简介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第八条 生育稳妥基金归入财务专户,施行出入两条线办理,用于下列项目的开销:
(一)生育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延聘专家判定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与合并症的费用;
(五)国家和本省规则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依照规则为其员工参与生育稳妥并实行缴费责任满3个月;
(二)员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契合国家和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则。
第十条 女员工怀孕7个月(含)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间包含产前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晚育的添加30天;产假期间采纳长效节育办法并持有县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的添加90天。女员工生育契合以上多项添加产假条件的,添加的产假天数累加核算,最高不超越180天。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 (含)流产的产假15天;3个月以上4个月(含)以内流产的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以内流产的产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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