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12:26
依据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主体不同,能够将刑事案子分为自诉案子和公诉案子,公诉案子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案子,自诉案子是一般公民提起的刑事案子。那么,自诉案子一审程序是怎么进行的呢?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答疑解惑。
一、自诉案子的受理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许口头通知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
自诉案子的立案便是自诉案子的受理。
人民法院关于自诉案子进行检查后,依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1.违法现实清楚,有满足依据的案子,应当开庭审判;
2.缺少罪证的自诉案子,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弥补依据,应当压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许裁决驳回。
特别重视:下列景象之一,也应当压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许裁决驳回:不符合法令规则的受理自诉案子的条件的;依据不充分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逝世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与公诉案子不同);除因依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现实又通知的;经法院调停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现实再行通知的。
自诉人经压服撤回申述或许被驳回申述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再次申述的,法院应当受理。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一起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抛弃自诉权。判定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一起侵害人就同一现实申述的,法院不再受理。
一起被害人中只要部分人通知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与诉讼。被通知人接到后表明不参与诉讼或许不出庭的,视为抛弃通知权力。一审宣判后,就同一现实又申述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约束。
二、自诉案子一审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除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或许法令还有规则的以外,自诉案子的第一审程序参照公诉案子第一审程序的规则进行。
1.关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或许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1)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能够在查明现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停。
(3)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4)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
关于第三种自诉案子,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也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
反诉的条件:
(1)反诉的目标有必要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有必要与本案有关;
(3)反诉的案子归于前两类自诉案子;
(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则。在有反诉发作的自诉案子中,诉讼两边当事人都一起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反诉应当与自诉案子同时审理。但反诉又是一个独立的诉,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的持续审理。
3.被告人施行的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别离归于公诉案子和自诉案子的,人民法院能够在审理公诉案子时,对自诉案子同时审理。
4.关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检查以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允许;经检查以为自诉人系被逼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允许。
更多相关内容能够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