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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关系如何定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22:55

到达法定退休年纪的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发作用工联系怎么定性?是劳作联系仍是劳务联系呢?下面请看听讼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常识,欢迎阅览了解!。。
为什么要对两种联系作出界定呢?主要原因在于“劳作联系”和“劳务联系”在处理胶葛上有很大的差异。假如依照“劳作联系”处理,则意味者适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工伤规范、经济补偿等一系列劳作规范;而依照“劳务联系”,主要依据两边合同的约好。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则,劳作者已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作合同停止。《劳作法》第七十三条规则,劳作者退休的,依法享用社会保险待遇。据此咱们能够得出:
(1)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作合同停止,那么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的用工联系应当归于劳务联系;
(2)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但并未依法享用根本劳作保险待遇的,劳作合同是否停止,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的用工联系是否归于劳务联系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劳作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则,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现已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许收取退休金的人员发作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劳务联系处理。该司法解释只必定了第一种状况归于劳务联系,但并没有必定第二种状况也归于劳务联系。
关于已到达退休年纪但未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许收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作用工联系应当怎么界定呢?一般来说,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并不一定享用根本劳作保险待遇。《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一条规则,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劳作合同停止。本条暗含劳作者只需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劳作合同就必定停止的意思。其实不然,《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一条规则是对《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弥补。实践中,很多存在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处理养老保险的景象,假如肯定要求用人单位与已到达法定退休年纪的劳作者不能停止劳作联系,那么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的劳作联系就会一向存在下去,显然是不合理的。故此,《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作者已到达法定退休年纪时享有对劳作联系的停止权,但该停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的劳作联系因劳作者已达法定退休年纪就自行停止。由于我国法令并没有规则劳作联系中的劳作者的年纪不得超越法定退休年纪。笔者以为,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纪,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提出停止劳作联系,并与劳作者签定劳务合同。不然视为用人单位持续实行劳作合同,应当依照劳作联系处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已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并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许收取退休金的劳作者之间的用工联系,归于劳务联系;而用人单位与已到达法定退休年纪,但并未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许收取退休金的劳作者之间的用工联系,若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停止劳作合同则归于劳作联系。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咱们收拾的有关到达法定退休年纪的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发作用工联系怎么定性的常识,假如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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