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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21:20
【案情摘要】
原告: 新加坡健康榜首有限公司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
第三人:江苏省物资集团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健康榜首有限公司对江苏省物资集团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物资集团公司)受让的第1129187号“GNC”商标(涉案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三年不运用吊销,商标局裁决吊销涉案商标。物资集团公司复审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定委员会)。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物资集团公司目的运用了涉案商标,对涉案商标予以保持。健康榜首有限公司不服商标评定委员会决议,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物资集团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建议,保持了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健康榜首有限公司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经审理法院以为:首要,本案富乐公司在注册涉案商标后,答应物资集团公司运用涉案商标,在1999年两边又签定了转让合同,将涉案商标转让给物资集团公司,因为这些行为仅是答应人或转让人与被答应人或受让人之间的行为,不具有面向顾客昭示商标的标识功用,因而商标权人对涉案商标的答应别人运用以及这以后的转让行为均不归于商标的运用。其二,物资集团公司在受让涉案商标后,托付别人制造了“GNC宣传单”、“GNC包装盒”、“GNC手拎袋”等宣传品。可是,因为印制有“GNC”标识的包装盒、手拎袋均是在蜂蜜等蜂产品上的运用,并非在涉案商标核定产品非医用养分鱼油产品上的运用,因而不归于商标法意义上的运用。此外,物资集团公司还建议其在广告上非特定产品的广告宣传应归于商标的运用,可是,因为物资集团公司只供给了其与广告公司签定的广告制造合同,并未提交相关根据证明该合同已实践实行,故物资集团公司建议其对涉案商标进行了广告宣传缺少充沛的现实根据。第三,非医用养分鱼油的出产需求进行行政批阅,但物资集团公司并未提交其进行相关行政批阅的根据,故亦不能标明物资集团公司有合理的理由不能运用涉案商标,且该理由在涉案商标复审时并未提出。综上所述,应确定商标权人无合理理由三年停止运用涉案商标。一审法院关于商标权人具有实在的运用目的并进行了相应的运用行为的确定与现实不符,应予纠正。商标评定委员会在[2005]第1352号决议中确定涉案商标不归于接连三年停止运用应予吊销的景象的定论过错,不予支撑。
综上所述,一审判定及商标评定委员会作出的第1352号决议关于涉案商标三年未停止运用依法应予保持的确定过错,本院应予纠正。健康榜首公司关于涉案商标三年停止运用依法应予吊销的上诉恳求建立,本院予以支撑,其他上诉恳求不能建立,本院不予支撑。按照1993年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榜首款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六十一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8号《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七十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行初字第811号行政判定; 二、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谈判评字[2005]第1352号《关于第1129187号“GNC”商标吊销复审决议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90日内,就第1129187号“GNC”商标作出予以吊销注册的裁决。
【案子分析】
一、注册商标三年停止运用吊销的法律根据
商标作为具有辨认性的商业符号,只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干显示商标的价值,表现权利的存在,商标注册原则便是期望藉由注册的行政手续强化商标的运用。假如商标注册之后,长时刻不加以运用,不光糟蹋国家资源,更阻碍别人在相似产品上运用该商标的自在,构成另一种的不公平竞赛。因而,在大多数选用注册主义的国家,虽然在商标提出请求注册时不以有运用为前提条件,可是为了使商标表现其运用价值,一般都在商标法中规则商标注册后通过必定期限未加以运用者,经请求,依法应吊销注册,使实在期望运用该商标的人有时机运用该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则:“运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期限改正或许吊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商标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九条规则:“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能够向商标局请求吊销该注册商标,并阐明有关状况。商标局应当告诉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告诉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吊销请求提出前运用的根据资料或许阐明不运用的合理理由;期满不供给运用的根据资料或许根据资料无效并没有合理理由的,由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该规则清晰商标注册人在享有法律所赋予权利的一起,也须通过接连的运用来保护,承当相应的责任,不然商标专用权就会损失。因而《商标法》的这一规则关于保证注册商标的有用运用,充沛发挥商标的效果。
从规则中能够看到吊销注册商标要件为:一、须注册后未运用或持续停止运用已满三年。若接连运用而其距离未满三年者,仍不得吊销。如曾有三年未运用的现实,但在被请求吊销之前,现已康复运用者,亦不得吊销;二、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时刻核算,应当从请求人“接连三年停止运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吊销注册商标请求之日起向前计算;三、须无合理事由:此处“合理事由”是指不行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者。如政府进出口方针约束,破产清算或许有地震、火灾以及其他不行抗力等理由不运用或停止运用的,以为有合理事由;四、被答应人运用该注册商标视为运用,假如商标被答应人有运用且能提出运用证明者,则视为有运用,不管商标是否有处理答应挂号,不影响运用现实;五、对商标的运用应该是对注册商标的运用,供给运用的根据应该是和注册商标共同或视觉无差异。
二、注册商标三年停止运用吊销请求的检查原则
国家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在评定注册商标三年停止运用吊销请求时,针对商标权利人提交的运用根据检查的原则主要是按照《商标法施行法令》第三条规则:商标的运用,包括将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买卖文书上,或许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运用的根据资料,还应包括商标注册人运用注册商标的根据和商标被答应运用人运用注册商标的根据资料。
三、商标运用的详细表现形式一般为:
1:将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买卖文书上包括:
(一)商标运用在产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许运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阐明书、介绍手册 上等;
(二)商标运用在与产品销售有联络的买卖文书上,包括:运用在产品销售协议、发票、收据、收据、单据、产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
(三)其他契合商标法规则的运用方法。
2:服务商标运用的详细表现方法包括:
(1)直接运用于服务:包括运用于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装修、招贴、菜单、挂号证、价目表、入住表格、挂号卡、奖券、交易标志、汇款单据、文具、信笺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
(2)运用于与服务有联络的文件资料,包括发票、发货单、纪念品、供给服务协议等。
3: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上的详细表现方法包括:
在播送、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邮递广告等媒体或广告方法中为实践运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报刊杂志应为新闻出版部分同意发行的)。
在博览会、展现会运用商标,包括在博览会、展现会上供给运用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相片等(博览会、展现会应为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分同意举行的)。
在《商标布告》、法律文书、注册信息发布、新闻媒体报道中有关商标的运用不视为商业活动中的运用。
商标的改变、转让和续展注册以及其他不具有商业意义上的运用都不能视为实践意义上的商标运用。
四、商标注册人供给的运用根据应契合以下要求:
1.当事人向商标局供给书证的,应当是原件,供给原件确有困难的,能够供给经公证与原件共同的复印件;供给由有关部分保管的书证与原件共同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许抄写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分核对无异或加盖其印章。
2.当时人向商标局供给根据的,应当供给原物。供给原物确有困难的,能够供给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许证明该根据的相片、录像等其他根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供给其间的一部分。
而且这些根据有必要包括如下特征:(1)能辨别出有关产品或许服务的供给者;(2)能辨别出所运用的产品或服务; (3)能辨别出是否系答应、监控运用联系;(4)能辨别出运用的切当时刻;(5)实在、有用、合法。
3.下列商标运用根据没有其他有用根据彼此印证的,不能独自作为确定商标运用现实的根据;
(1)商标答应运用合同或协议;
(2)产品销售合同或供给服务的协议、合同;
(3)书面证言;
(4)难以辨认是否通过修正的根据、视听资料等;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许复制品;
(6)其他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根据的根据资料。
在商标局审理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商标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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