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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丢失同时起诉停车场和保险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12:39
一、问题的提出
1997年12月19日,原告四川省彭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告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彭州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签订了对川AB-9666桑塔纳轿车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同月20日,贺某从原告公司将该车开至成都寄放在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盐市口派出所?以下简称锦江分局 建立的泊车场内。在交纳了10元泊车费后,泊车场向其出具了寄车发票。第二天,贺某发现寄放的车辆被盗,在报公安机关侦查无果的状况下,原告要求锦江分局和保险公司补偿损失,但锦江分局和保险公司彼此推脱,均不肯承当补偿职责。原告故将二者作为一起被告推上法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锦江分局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和保险公司应当付出保险金,以及锦江分局是补偿职责的终究承当者等问题均无贰言。但对原告能否一起申述两被告,并判定锦江分局承当补偿职责、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好的赔付范围内承当连带职责的问题发作争议。第一种定见以为:原告不能一起申述两被告,更不能判定两被告之间彼此承当连带职责。理由是,原告与被告锦江分局之间系保管合同联络,与保险公司之间系保险合同联络,两者都是独立的法令联络,原告能够挑选其间任何一种法令联络诉诸法令并到达索赔的意图。一起,保险公司与锦江分局在法令上没有任何联络,不具备民事法令中规则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的景象,判令两者承当连带职责没有法令依据。第二种定见以为:原告能够一起申述锦江分局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当的是代付职责而非连带职责。第三种定见以为:原告不光能够申述两被告,并且应当判令两被告承当连带职责。理由是,两被告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不真实连带债款,司法实践中判令相似没有法令联络的职责人承当连带职责的状况很多存在,这样判定并不失公允。本案的典型性在于:在机动车丢掉索赔胶葛中,当丢掉车辆投保了盗抢险时,一旦呈现泊车场和保险公司彼此推脱职责,均回绝承当赔付职责和付出保险金时,车主将两者一申述至法院,法院处理这类案子时不管在程序方面仍是在实体方面都缺少清晰的法令规则。详细说便是:两被告是连带职责仍是不真实连带职责?原告可否一起申述两被告?诉讼应当怎样进行?等等。
二、法理剖析
(一)连带债款与不真实连带债款的差异
连带债款与连带债款同属于连带之债。因为连带债款关于债款人的利益甚少,实际上发作不多,而连带债款因为其有增强债款的担保效果而远比连带债款重要。所以,在当今连带之债中也多以连带债款为中心而研讨和立法。
连带债款是指,几个债款人对债款承当连带责任,每个债款人都负有实行悉数债款的责任,实行了责任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债款的人偿付他应当承当的比例。不真实连带债款是指,大都债款人就根据不同发作原因此偶尔发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悉数实行之责任,并因债款人之一的实行而使整体债款人的债款均归于消除的债款。连带债款与不真实连带债款有许多相似之处:债款人均为大都;给付的内容相同;各债款人均负悉数给付责任;因一人给付而使整体债款归于消除。可是二者的差异仍然是实质性的:
1.连带债款一般根据一起的发生原因,如一起侵权行为和一起契约,但也不以此为必要条件,如第三人参加既存的连带之债而承当连带债款,违约职责与担保职责因法令规则成为连带债款;而不真实连带债款的债款人和各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络有必要根据不同的原因和法令现实而发生,相同的原因和现实不发生不真实连带债款。
2.连带债款具有一起的意图且各债款人在片面上彼此相关。所谓一起意图,指大都债款人依其意思或法令的规则,为满意一起的意图(债款人权力担保及满意)而彼此结合,其各个债款可视为到达此一起意图手法。〔1〕而不真实连带债款各个债款人之间对债款的发作在片面上没有彼此联络,债款之间也没有一起的意图,只是因偶尔标的的同一把它们联络在一起。依照史尚宽先生的观点,有无一起意图,是连带债款和不真实连带债款的底子差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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