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侵权该如何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2:27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前言。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运用最广泛、呈现频率最高,一起也是最要害的元素。企业强壮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经过不断的影响和重复描写,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网友发问:
您好!
看了许多您答复的咨询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文章,您为了维护咱们被侵权人的利益而提出许多的确可行的主张让我很感动。本年,我公司也遇上了一个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也很需求您的协助。我是浙江一家小公司的总经理,咱们公司专门出产一种保健食品。该保健食品的商标(shangbiao)是1993年1月19日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shangbiao)局(现名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由文字和图形构成的组合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号,核定运用产品为第*类*,并且我公司是该注册商标专用人。1999年4月,市场上忽然呈现了一种与我公司该保健食品的包装及公司对外宣扬杂志、信封、报纸上运用的图形极端近似的保健食品,并且价格很低,导致我公司产品在浙江的销售额大幅度下降。因而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律师回答:
您好!
您所面对的问题是归于注册商标侵权领域,我从前署理过好几起相似的案件。据您所述,该保健食品于1997年5月19日就注册了商标,并且贵公司是该注册商标的专用人,因而,贵公司有权制止别人未经其答应在相同或许相似的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标志。市场上又呈现的与贵公司该保健食品的包装及公司对外宣扬杂志、信封、报纸上运用的图形极端近似的保健食品,这种行为现已构成了侵权。因为与贵公司产品包装图形近似的产品足以使顾客发生混杂,使顾客以为其的产品与贵有相关。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以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所指的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㈡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产品名称或许产品装饰运用,并足以形成误认的;"该产品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或相似产品上运用与贵公司注册商标附近似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侵略贵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因为该产品的侵权行为,导致贵公司在浙江区域产品销售额下降,应得利益遭到丢失。故主张贵公司收集依据,提起诉讼,恳求法院判定该产品当即中止侵略贵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补偿归公司因该产品侵权行为发生的丢失等其他合理的费用,以保证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合法损害。
网友发问:
您好!
看了许多您答复的咨询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文章,您为了维护咱们被侵权人的利益而提出许多的确可行的主张让我很感动。本年,我公司也遇上了一个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也很需求您的协助。我是浙江一家小公司的总经理,咱们公司专门出产一种保健食品。该保健食品的商标(shangbiao)是1993年1月19日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shangbiao)局(现名改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由文字和图形构成的组合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号,核定运用产品为第*类*,并且我公司是该注册商标专用人。1999年4月,市场上忽然呈现了一种与我公司该保健食品的包装及公司对外宣扬杂志、信封、报纸上运用的图形极端近似的保健食品,并且价格很低,导致我公司产品在浙江的销售额大幅度下降。因而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律师回答:
您好!
您所面对的问题是归于注册商标侵权领域,我从前署理过好几起相似的案件。据您所述,该保健食品于1997年5月19日就注册了商标,并且贵公司是该注册商标的专用人,因而,贵公司有权制止别人未经其答应在相同或许相似的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标志。市场上又呈现的与贵公司该保健食品的包装及公司对外宣扬杂志、信封、报纸上运用的图形极端近似的保健食品,这种行为现已构成了侵权。因为与贵公司产品包装图形近似的产品足以使顾客发生混杂,使顾客以为其的产品与贵有相关。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以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所指的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㈡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产品名称或许产品装饰运用,并足以形成误认的;"该产品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或相似产品上运用与贵公司注册商标附近似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侵略贵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因为该产品的侵权行为,导致贵公司在浙江区域产品销售额下降,应得利益遭到丢失。故主张贵公司收集依据,提起诉讼,恳求法院判定该产品当即中止侵略贵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补偿归公司因该产品侵权行为发生的丢失等其他合理的费用,以保证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合法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