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民事赔偿额的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1:28关于商标侵权民事补偿额的确认
●方明
商标侵权民事补偿规模包含因侵权形成的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直接丢失表现为权利人的产品因侵权行为导致出售量削减、赢利下降。直接丢失包含权利人可得利益的丢失和为阻止侵权行为、避免丢失扩展而付出的合理费用。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商标适用法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可知,商标侵权的直接丢失核算方法是依据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产品单位赢利乘积核算,该产品单位赢利无法查明的,依照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核算;或依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形成产品出售削减量或许侵权产品出售量与该注册商标产品的单位赢利乘积核算。直接丢失包含权利人对侵权行为进行查询、取证的合理费用和契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则的律师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就直接丢失补偿额的确认依然存在疑义。首要,该核算方法中的赢利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赢利依据其来历不同能够分为出产赢利、出售赢利、运营赢利和税后赢利。出产赢利是出售总额扣除出产本钱后的赢利;出售赢利是出产赢利扣除出售本钱后的赢利;运营赢利是出售赢利扣除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后的赢利;税后赢利即净赢利,是运营赢利扣除税金后的赢利。通行的作法是将该赢利理解为出售赢利,但笔者以为选用税后赢利更为合理。因为税后赢利是指扣除出产、出售本钱和悉数税金后的运营效果,不然将税金包容在赢利内补偿给权利人,侵权人将承当付出双倍税金,则有失公正。其次,如侵权产品的详细出售量无法查明的,笔者主张,可将侵权人正常运营时的日产量与侵权天数的乘积作为侵权出售量。因为出产的意图是为了出售,在侵权销量无法确认的情况下,推定侵权人正常运营时的出产量为侵权出售量是一个既简便易行又公正合理的作法,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利益。若对此有贰言,侵权人承当举证责任,不然侵权人应承当侵权销量不明而发生的晦气法令结果,这是契合法令公正准则的。当然在实践顶用出产量推定出售量时,有必要扣除库存品、代销品和退货品。
别的,商标侵权的直接危害补偿除了包含权利人的查询、取证的合理费用及契合国家规则的律师费用以外,还应包含对权利人商誉和商标权本身精力利益危害的补偿。因为侵权人未经许可运用权利人的注册商标,其产品质量得不到确保,不只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还使权利人苦心运营的商业信誉遭到极大的危害。商标权本身精力利益的丢失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形成的商标权本身价值的削减。故在确认侵权行为所形成的直接丢失时不能疏忽对商业信誉类无形产业和商标权本身精力利益危害的补偿确认。对商誉和商标权本身精力利益丢失的补偿额能够经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组织得出。因为商誉和商标权本身精力利益与商标权的关系密切,因而在对其进行价值评价和补偿额核算时,应进行归纳考虑,并辅之以侵权性质、情节、结果等要素后合理地加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