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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36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4:00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的重要材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便是做未来真题”,关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求引起高度重视。听讼网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具体解析,供我们温习参阅。欢迎阅览了解。
36、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爸爸妈妈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洽谈补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申述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姜某与朱某是一起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一起被告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一起被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差错。《民诉解说》第六十七条规则,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别人危害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和其监护人为一起被告。据此可知,姜某与朱某为一起被告。
选项B.C差错,选项D正确。《侵权职责法》第三十八条规则,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幼儿园、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学习、日子期间遭到人身危害的,幼儿园、校园或许其他教育组织应当承当职责,但可以证明尽到教育、办理职责的,不承当职责。据此可知,向阳幼儿园承当的是差错推定职责,受害人有权将向阳幼儿园同时作为被告申述。故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一起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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