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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2:28
工伤程序大致如下:
一、工伤陈述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在工伤保险组织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端发作之日或许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陈述。
二、工伤确认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对工伤(亡)事端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能够不走这一程序。
留意工伤确认的两个时刻:单位没有提起工伤确认的,工伤者必定要在事端发作之日起一年内向劳作部门提出请求。社保经办组织查询确认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判定程序
工伤判定是在请求工伤判定的员工被确认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确认程序后),在其医疗完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作判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判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判定包含劳作能力判定和致残等级判定。窄义的工伤判定指致残等级判定。
四、洽谈补偿程序
工伤判定今后,就能够根据判定的规范计算出补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组织根据规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组织投保),则根据规范与用人单位洽谈处理。
五、劳作裁定程序
与用人单位洽谈处理不了的,则能够根据劳作裁定法规提起裁定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作裁定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对一审法院判定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履行程序
裁定或许判定收效后,用人单位不付出补偿费的,则能够根据收效法律文书向法院履行局提起履行请求,由法院履行。
八、申述程序
对收效判定不服的,则能够请求发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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