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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价值都包括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7:16

依据国家最新的房产税费征收规范,房产税费的征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从租计征的(即房产租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第二种是大部分国民都会涉及到的从价计征。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核算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详细扣除份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份额)×1.2%
应纳税额 =应税房产余值×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子租借获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含钱银收人和什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方式为酬劳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依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认一个规范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安排按市场价格向个人租借用于寓居的住宅和个人租借住宅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弥补:房子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依照会计制度规则,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含与房子不行分割的各种隶属设备或一般不独自核算价值的配套设备(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晾台等)。
(3)凡以房子为载体,不行随意移动的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不管在会计核算中是否独自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子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添加”房子的原值。对替换房子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本来相应设备和设备的价值;对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中易损坏、备要常常替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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