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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17:32
交通事端职责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小王驾车在十字路口撞到闯红灯的小李,交警部门制作了一份交通事端确定书,其间确定小王负事端的首要职责,小李负非必须职责。小王不服,以“行政确定行为过错”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检查后,裁决不予受理。
分析:交通管理部门的事端确定书仅仅民事诉讼根据的一种。在当事人一起请求的交警调停中,该确定书是当然的根据;但在法院的民事补偿诉讼中,事端确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根据之一,现已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根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现实,完全可能根据不同于职责确定书载明的职责分管份额做出判定。法院对补偿职责的区分,是根据举证质证的状况,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则作出判定,而不仅是根据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事端确定书还可以作为交通刑事案件的根据,但也仅仅是根据,法院有权力决议是否采信。因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的,由于它仅仅根据,而不是行政确定行为、详细行政行为,所以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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