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怎么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3:40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遍及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别情况规则的,而是遍及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的:“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特别时效优于一般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别时效规则的,适用特别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法令对时效还有规则的,按照法令规则。”
诉讼时效分类
一、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则:“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遭到损伤要求补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存放资产被丢掉或被损坏的。“
二、长时间诉讼时效
长时间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益遭到危害时起核算。”
《环境维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危害补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遭到危害时起核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只发作油污危害的恳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危害发作之日起核算;可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越从形成危害的事端发作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能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遭到损害之日起核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期限,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依据这一规则,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权力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被损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
特别诉讼时效特别时效优于一般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别时效规则的,适用特别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法令对时效还有规则的,按照法令规则。”
诉讼时效分类
一、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则:“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遭到损伤要求补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存放资产被丢掉或被损坏的。“
二、长时间诉讼时效
长时间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益遭到危害时起核算。”
《环境维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危害补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遭到危害时起核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只发作油污危害的恳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危害发作之日起核算;可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越从形成危害的事端发作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能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遭到损害之日起核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期限,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依据这一规则,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权力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力被损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越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