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9:27
行政诉讼案子的审理以行政诉讼法为准,在行政诉讼法中除了对行政诉讼的规模作出了规则,还对行政诉讼的统辖规模作出了要求,那么行政诉讼的级别统辖规范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经过事例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统辖规范是什么
级别统辖,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行政案子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分四级,底层、中级、高档和最高人民法院。
(一)、底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底层人民法院统辖榜首审行政案子。
(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行政
(三)、案子有以下三类:
1、承认创造专利权的案子和海关处理的案子。承认创造专利权的行政案子有四类:
(1)承认创造专利权案子:
榜首,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复审恳求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二,对专利权被颁布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别人恳求,宣告被颁布的创造专利权无效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三,其他恳求人对宣告保持原颁布的创造专利权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四,强制答应案子。
(2)海关处理的案子。海关处理的行政案子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海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扣押决议、交纳关税等决议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3)高档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高档人民法院统辖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榜首审行政案子。
(4)最高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统辖全国规模内严重、杂乱的行政案子。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统辖过榜首审行政案子。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案子。
3、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案子。
这些案子的影响超出某一底层人民法院辖区的规模,或许其严重、杂乱的程度以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为宜,能够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依照司法解释,这类案子主要有:
A.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底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子;
B.社会影响严重的一起诉讼、集团诉讼案子;集团诉讼是一起诉讼的一种特别方式,其当事人一方或许两边至少为5人以上;
C.严重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子。包含:原告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案子的审理触及世界公约的适用,案子的客体触及世界关系等等。
D.其他严重、杂乱的案子。
二、行政诉讼的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对下列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撤消答应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以为行政机关侵略法令规则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答应证和执照,行政机关回绝颁布或许不予答复的;
(五)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产业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
(六)以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以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实行义务的;
(八)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别人身权、产业权的。
除前款规则外,人民法院受理法令、法规规则能够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子。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统辖规范是什么
级别统辖,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榜首审行政案子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分四级,底层、中级、高档和最高人民法院。
(一)、底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底层人民法院统辖榜首审行政案子。
(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行政
(三)、案子有以下三类:
1、承认创造专利权的案子和海关处理的案子。承认创造专利权的行政案子有四类:
(1)承认创造专利权案子:
榜首,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复审恳求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二,对专利权被颁布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别人恳求,宣告被颁布的创造专利权无效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三,其他恳求人对宣告保持原颁布的创造专利权的决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
第四,强制答应案子。
(2)海关处理的案子。海关处理的行政案子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海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扣押决议、交纳关税等决议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3)高档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高档人民法院统辖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榜首审行政案子。
(4)最高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统辖全国规模内严重、杂乱的行政案子。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统辖过榜首审行政案子。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案子。
3、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案子。
这些案子的影响超出某一底层人民法院辖区的规模,或许其严重、杂乱的程度以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为宜,能够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依照司法解释,这类案子主要有:
A.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底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子;
B.社会影响严重的一起诉讼、集团诉讼案子;集团诉讼是一起诉讼的一种特别方式,其当事人一方或许两边至少为5人以上;
C.严重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子。包含:原告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案子的审理触及世界公约的适用,案子的客体触及世界关系等等。
D.其他严重、杂乱的案子。
二、行政诉讼的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对下列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撤消答应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对产业的查封、扣押、冻住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以为行政机关侵略法令规则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答应证和执照,行政机关回绝颁布或许不予答复的;
(五)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产业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
(六)以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以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实行义务的;
(八)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别人身权、产业权的。
除前款规则外,人民法院受理法令、法规规则能够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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