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14种经营行为将被列为消费侵权行政约谈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00:20
?听讼网长春12月8日电(记者林宏)吉林省近来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工商行政(商场监督)办理机关消费侵权行政约谈准则(暂行)》的告诉,关于不实行约谈的违法运营者,将依法处理并记录到企业信用办理体系中。
依据该规则,14种运营行为将被列为约谈目标。其间包含顾客投诉告发比较会集、数量较大的;运营者因同一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5个以上顾客集体投诉的;阶段性顾客投诉告发状况崎岖显着、数量改变大的;顾客投诉告发和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具有代表性、倾向性和预兆性的;运营者在维护顾客权益方面存在显着缺点或缺乏的;运营者一年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累计5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对顾客的合理投诉无理回绝或成心推诿累计2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被工商部门查办2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形成顾客人身损伤或形成经济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工商机关通报或被媒体曝光后,未自动改正而被顾客投诉或被查办的;运营者供给的产品(服务)质量存在缺点或安全隐患,未采纳有用办法的;公用企业或许依法具有独占位置的运营者和直销企业侵略顾客权益的;广告发布单位、广告运营者因发布违法广告严峻危害顾客利益或许引发集体性事情的;使用合同诈骗顾客的。
此外,约谈组织者应在约好时间内对约谈整改状况进行回访,对无故不参与约谈或约谈后整改不执行的,要经过媒体及其他方法予以通报,如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记录到企业信用办理体系。
依据该规则,14种运营行为将被列为约谈目标。其间包含顾客投诉告发比较会集、数量较大的;运营者因同一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5个以上顾客集体投诉的;阶段性顾客投诉告发状况崎岖显着、数量改变大的;顾客投诉告发和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具有代表性、倾向性和预兆性的;运营者在维护顾客权益方面存在显着缺点或缺乏的;运营者一年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累计5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对顾客的合理投诉无理回绝或成心推诿累计2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一年内被工商部门查办2次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形成顾客人身损伤或形成经济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运营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工商机关通报或被媒体曝光后,未自动改正而被顾客投诉或被查办的;运营者供给的产品(服务)质量存在缺点或安全隐患,未采纳有用办法的;公用企业或许依法具有独占位置的运营者和直销企业侵略顾客权益的;广告发布单位、广告运营者因发布违法广告严峻危害顾客利益或许引发集体性事情的;使用合同诈骗顾客的。
此外,约谈组织者应在约好时间内对约谈整改状况进行回访,对无故不参与约谈或约谈后整改不执行的,要经过媒体及其他方法予以通报,如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记录到企业信用办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