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7:18现代社会商业活动频频,股权转让活动许多,假如依照法令的规则照实的去交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将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作为法制年代的公民,咱们应该恪守法令,不能偷税漏税,可是咱们能够在法令答应的范围内,运用相关的优惠条件来节税,进行税收谋划。这种结税,短期内,从微观来讲是暂时的削减了国家的税收,可是从微观的层面来讲,有利于国家税法准则的完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本文拟就两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划进行论述: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谋划计划一
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则:“企业承受捐献的非钱银性财物,须按承受捐献时财物的入账价值承认捐献收入,并入当期应交税所得额,依法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受捐献的存货、固定财物、无形财物和出资等,在运营中运用或将来出售处置时”;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则,“企业因回收、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出资而发作的股权出资丢失,能够在税前扣除,但每一交税年度扣除的股权出资丢失,不得超越当年完成的股权出资收益和出资转让所得,超越部分可无期限向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此,股权转让人能够先出资新办具有减免企业所得税资历的新公司,(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新办安顿下岗赋闲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需求要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再将其持有的原公司股权捐献给新开办的公司,然后由新办公司将股权以适宜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
此计划的问题在于:首要,个人捐献产业怎么进行税务处理?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则,企业以财物对外捐献,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出售和捐献两项事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可是对个人以产业对外捐献,个人所得税法只规则了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不得从应交税所得额中扣除,并不要求视同出售交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因为新设的公司和股权转让人有相相联系,那么个人将产业捐献给与其有相相联系的企业,是否应当对比相关买卖进行交税调整?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则,“企业”与其相关企业之间的事务来往,应当依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事务来往收取或许付出价款、费用,不依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事务来往收取或许付出价款、费用,而削减其应交税的收入或许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收征管法》关于“个人”与有相相联系的企业之间的事务来往,税务机关是否应当对“个人”进行交税调整未作明确规则。可见,个人将产业捐献给有相相联系的企业,不适用《税收征管法》有关相关买卖的交税调整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