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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21:00
有时人们会在一些工作上作出许诺,许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表明,要约一旦通过受要约人的赞同,一般就表明对合同达到共同。那么许诺合同的法律效能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许诺合同的法律效能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25条规则:“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因而许诺的作用在于使合同建立,即一旦许诺收效,合同便宣告建立。故判别许诺收效的时刻具有重要意义。许诺收效时刻以抵达要约人时确认。
所谓抵达,指许诺的告诉抵达要约人分配的范围内,如要约人的信箱、经营场所等。至于要约人是否实践阅览和了解许诺告诉则不影响许诺的效能。许诺告诉一旦抵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宣告建立。假如许诺不需要告诉,则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以行为作出,则一旦受要约人作出许诺的行为,即可使许诺收效。
二、许诺拖延和许诺撤回的介绍
1、许诺拖延
许诺拖延也称许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未在许诺期限内宣布许诺。
许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则的,假如要约中未规则许诺时刻,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许诺。超越许诺期限作出许诺,该许诺不产收效能。依据《合同法》第28条,“受要约人超越许诺期限宣布许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该许诺有用的以外,为新要约”。这就是说,关于迟到的许诺,要约人可供认其有用,但要约人应及时告诉受要约人。假如要约人不肯供认其为许诺,则该迟到的许诺为新要约,要约人将处于许诺人的位置。
2、许诺撤回
许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宣布许诺告诉今后,在许诺正式收效之前撤回其许诺。
依据《合同法》第27条,“许诺能够撤回。撤回许诺的告诉应当在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之前或许与许诺告诉一起抵达要约人”。因而撤回的告诉必须在许诺收效之前抵达要约人,或与许诺告诉一起抵达要约人,撤回才干收效。假如许诺告诉现已抵达要约人,合同现已建立,则受要约人不能再撤回许诺。
一旦许诺收效的,合同也就建立。许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则的,假如要约中未规则许诺时刻,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许诺。超越许诺期限作出许诺,该许诺不产收效能。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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