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适用于不动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5:57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假如要建立留置权的话,是需求两边当事人有合同联系的,假如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话,这时候债款人就可能行使留置权,来保护自己权益的。那么,留置权适用于不动产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则,留置权的标的物有必要是动产,不动产和产业权力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留置是指具有债款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好占有债款人的可动资产,条件是债款一方不按照约好实行许诺,此状况之下债款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留置债款人一些相关资产,以留置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力。按照《合同法》规则,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等依法都能够具有留置权。
留置权建立要件
1、债款人现已合法占有债款人的动产:
(1)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款人:
a、担保法/合同法规则留置权的主体为保管合同/运送合同/承包合同/行纪合平等债款人;
b、物权法不约束债的发作原因,任何债款人均可成为留置权的主体。
(2)留置的标的物为债款人的产业:
a、留置的标的物有必要是债款人一切的动产;
b、留置的标的物不是债款一切的动产的,须契合留置权好心获得。
(3)留置产业有必要是动产:
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
b、有价证券是否能够留置没有明确规则。
(4)债款人现已合法占有债款人的动产:
a、占有方法能够是直接/辅佐/直接占有;
b、单纯的持有[不是占有]不能建立留置权;
c、不是依法占有[如侵权占有]不等行使留置权;
d、将留置产业返还给债款人之后,应视为扔掉留置权,不能再建议留置权。
2、债款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款归于同一法律联系:
(1)担保法第84条第1款、第2款规则采纳“牵连联系”说[被物权法修正]:确定规范是留置物与债款来自于同一特定的合同联系。
(2)担保法解说第109条采纳“牵连联系”说[被物权法修正]:担保法解说降低了担保法所规则的留置权牵连联系确定规范/牵连联系的构成已不限于债款和留置物来自于同一特定合同联系;
(2)物权法第231条采纳“同一法律联系”说:
a、应指同一个法律联系/非同一种法律联系;
b、应当是一起实行抗辩权的一种特例。
3、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即债款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a、债款已届清偿期仅仅留置权建立的条件之一/非留置权完成条件[还需通过宽限期];
b、债款人成心延迟不交给留置物,以等候债款的清偿期届满,不能获得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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