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与决定和执行逮捕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0:33
(1)拘捕的同意、决议程序依据我国的规则,同意、决议拘捕的程序是:
①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拘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意程序公安机关以为需求拘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办的单位制造《提请同意拘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签署后,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一同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的拘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檀卷资料、依据进行检查,检察机关采纳办案人员阅卷,检查起诉部分的担任人审阅,由检察长决议的办法进行检查。对严重、杂乱、疑问案子的检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别离作出以下决议: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需求补充侦办的,应当一同告诉公安机关。关于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告诉后,关于被拘留的目标,应当当即开释。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假如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决议,能够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假如公安机关的定见不被承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复核,作出是否改变的决议,告诉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履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关于现已被拘留的目标,公安机关有必要开释。人民检察院在检查批捕工作中,假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办活动有违法状况,如刑讯逼供、不合法取证等,应当告诉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有必要纠正,并需求将纠正的状况告诉人民检察院。
②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两种状况:关于人民检察院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侦办与拘捕应该别离由不同的部分担任,以加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限制。人民检察院关于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需求采纳拘捕办法时,先由侦办部分填写《拘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一同移交检查批捕部分检查,由检察长决议。对严重、疑问、杂乱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拘捕,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起诉的案子以为需求拘捕的,由检查起诉部分填写《拘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移交检查批捕部分检查后,报检察长或许检察委员会决议。
①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拘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意程序公安机关以为需求拘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办的单位制造《提请同意拘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签署后,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一同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同意。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的拘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檀卷资料、依据进行检查,检察机关采纳办案人员阅卷,检查起诉部分的担任人审阅,由检察长决议的办法进行检查。对严重、杂乱、疑问案子的检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别离作出以下决议: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需求补充侦办的,应当一同告诉公安机关。关于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告诉后,关于被拘留的目标,应当当即开释。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假如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决议,能够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假如公安机关的定见不被承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复核,作出是否改变的决议,告诉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履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关于现已被拘留的目标,公安机关有必要开释。人民检察院在检查批捕工作中,假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办活动有违法状况,如刑讯逼供、不合法取证等,应当告诉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有必要纠正,并需求将纠正的状况告诉人民检察院。
②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决议拘捕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两种状况:关于人民检察院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侦办与拘捕应该别离由不同的部分担任,以加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限制。人民检察院关于自己立案侦办的案子,需求采纳拘捕办法时,先由侦办部分填写《拘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一同移交检查批捕部分检查,由检察长决议。对严重、疑问、杂乱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拘捕,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起诉的案子以为需求拘捕的,由检查起诉部分填写《拘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檀卷资料和依据,移交检查批捕部分检查后,报检察长或许检察委员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