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何会出现“办证难”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4:28[摘要]据了解,在现在现已提交材料的4000多份案子中,广州市疆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类共性问题,这7类问题对全面摸清“办证难”家底状况很有必要。
据了解,在现在现已提交材料的4000多份案子中,广州市疆土房管局已梳理出7类共性问题,这7类问题对全面摸清“办证难”家底状况很有必要。这7类共性问题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要,缴清房款的确定规范,即小业主按合同价款付清房款,可是实测面积和合同签定的面积是有差异的,这个存在多退少补的问题。依照规则,假如实测面积超越合同面积的3%,小业主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但由于这些高楼多是前史遗留问题,有的开发商现已关闭了,那么这笔钱应该补给谁,现在政府部门正在研讨相关的问题。
第二,回迁房的面积超越了其时拆迁补偿协议的面积,多出的面积是否要补交房款的问题。
第三,有部分商住楼,商业裙楼还没建造结束,但楼上的住所部分已建成并交给小业主入住。这种状况归于部分烂尾,依照规划检验的规则不能进行检验。因而,考虑先把住所部分进行检验发证。
第四,《若干意见》说到1997年4月1号曾经报建房子暂时不需要提交合格证,这个便是对1997年4月1号报建实点认证问题。
第五,合法建造和违法建造,存在同一栋楼里边的问题。《若干意见》里边规则,此类状况能够分期进行规划检验,对合法建造的部分先检验,对违法建造别的再处理。
第六,档案材料的采信问题。有部分楼盘的材料有复印件在疆土房管局的档案库内。这部分材料是否可直接选用,现在尚在评论中。
第七,屡次转让的,是否凭相关的协议能够确定权属。据了解,尽管这部分房产未拿到房产证,但过往有暗里生意进行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