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13:07
公司人事仅仅给劳作者发了张聘书,却一向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单位说,聘书与劳作合同是一回事,请问这样的说法正确吗?下面听讼网为您回答,欢迎阅览。
聘书能否替代劳作合同
不能,《劳作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六条规则:用人单位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薪酬的起算时刻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刻为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
《劳作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而直接发聘书明显有违这样的程序性要求,由于它不需求员工自己签字盖章,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因而不能以聘书来替代劳作合同。
按照上述规则,用人单位需求与劳作者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方式需求契合法令规则。
相关常识:
《劳作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则,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刻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聘书能否替代劳作合同
不能,《劳作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六条规则:用人单位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薪酬的起算时刻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刻为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
《劳作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而直接发聘书明显有违这样的程序性要求,由于它不需求员工自己签字盖章,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因而不能以聘书来替代劳作合同。
按照上述规则,用人单位需求与劳作者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方式需求契合法令规则。
相关常识:
《劳作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则,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刻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