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0:23
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劳作争议的处理
依据《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作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则: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能够洽谈处理;洽谈不能处理的,当事人能够向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请求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任何一方不服裁定判决的,能够在收到裁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企业地点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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