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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避税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15:50

每家企业都想尽量少缴税,但依法交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责任。有些企业在报税的时分,有意进行企业所得税避税的行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企业所得税避税是否合法
避税,是指交税人为到达拖延、减轻或许革除税负的意图,在不违背法令的前提下,所采纳的悉数行为。一般说来,避税能够认为是交税人采纳运用某种法令上的缝隙或迷糊之处的办法来组织自己的事务,以削减他本应承当的交税数额。尽管避税行为或许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运用的办法是合法的,并且不具有诈骗性质。
二、企业合理避税的办法
1.搬运股利收入,挂来往账
出资企业收到被出资企业发放的股利 ,应作为出资收益下账。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出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敷衍账款”。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 ,另付出手续费8000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将获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敷衍款”中以备今后移用。
2.搬运罚没收入,不作赢利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 罚金 、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经营外收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来往账户。
如:企业向不实施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8万元 ,本应计入“经营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来往记入“其他敷衍款”。
3.虚列收入,调整赢利
企业财政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完成的收入不按现行财政会计准则的规则进行账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益,授意会计人员虚增赢利,形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追求集体利益,虚增、虚减、搬运或截留赢利;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完成的收入不作出售处理:一是虚挂来往;二是不入账或跨期入账,既逃交了税金,又到达藏匿赢利的意图。
如:某企业领导对商场看好,产品热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操控赢利增长幅度,指派财政人员将本年300万出售收入不入账,500万出售收入虚挂来往。使企业赢利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出售本钱计600万元),然后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4.出售股票收益,用于员工福利
出售股票获得的高于股票账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出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补偿员工福利费的缺乏,便转作员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因为员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开销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政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敷衍款”账户,然后“其他敷衍款”账户转入“敷衍福利费”账户,而不经过“出资收益”来处理。这样企业既虚减了赢利,一起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5.截留联营赢利,发放员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洽谈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赢利藏匿在联营单位。一起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赢利由“敷衍账户”直接转入“其他敷衍款”账户。今后,该出资单位依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赢利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员工超税定额的薪酬及奖金。
6.躲藏联营出资赢利,直接转入联营出资
现行准则规则,联营出资赢利实施“先分后税”的准则,对外出资的企业分得联营赢利后,应作为出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赢利,直接作添加联营出资的处理,而不作出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赢利,直接追加了出资。两边协议,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赢利直接从联营企业的“敷衍赢利”转作联营出资,即:借记:敷衍赢利,贷:实收本钱。
7.搬运经营收入,计入经营外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企业获得的与企业出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经营外收入是指企业获得与企业出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络的各种收入。经营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出售税金。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缴税金,成心将经营收入转入经营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出售一批货品,价格200万元,本钱120万元。两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账,一起期末结转产品出售本钱,并按规则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但企业为了少缴税金直接将收入200万元转入了经营外收入核算。一起结转本钱时,冲减了“经营外收入”。成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80000元(令进项税为210598元),少计交城建税5600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2400元,对企业赢利影响额为712000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960(元)。
8.虚转本钱,调整赢利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政部分受领导指意,人为地添加或削减出售本钱,形成赢利虚增或虚减。财政管理准则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事务和本钱结转都是经过方案赢利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账没有设,为了借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利,为了将赢利操控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出售本钱随意削减500万元,成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出售本钱未转销,使赢利虚增500万元。
9.没收财产丢失,计入当年损益
依据企业财政准则规则,企业被没收的资产丢失,付出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赢利中进行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资产丢失直接计入了“经营外开销”。按年终完成的赢利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按准则规则,此丢失应在税后赢利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悉数直接记入“经营外开销”,使当年虚减赢利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10.提早作废固定资产,调整当年赢利
据企业财政准则规则,固定资产盘亏、作废、毁损和出售的净丢失,均应列作经营外开销。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赢利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早作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厂长授意,财政部部分作了收拾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收拾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底结转收拾净丢失,借记:经营外开销--处理固定资产净丢失60,贷记:固定资产收拾60。成果导致企业虚减赢利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11.应收入的包装物押金,列入经营外开销
企业在收到运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经营外开销。企业在借用或租借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证: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经营外开销,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修建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30000元,贷记:现金30000元,回收押金时,借记:经营外开销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30000,然后将回收押金转作小金库,一起也虚减了赢利。
12.搬运正常罢工丢失,计入经营外开销
按规则,因为水、风、雨等自然灾害形成的十分丢失及非正常罢工丢失,应计入经营外开销。但有的企业为了操控赢利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罢工丢失也计入“经营外开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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