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11:15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差异联络在哪里呢,特别程序的法令解说是怎么样的呢,特别程序是有哪些类别呢,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有哪些不同呢,特别程序审理案子大致分为几类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含选民资历案子,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逝世案子,承认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案子,承认产业无主案子,本年新修正的民诉法还增加了承认调停协议案子和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而非讼程序就包含催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子所适用的特别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一般诉讼程序(包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子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历案子,另一类对错讼案子。
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一般程序相对。一般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子一般适用的程序,一般包含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子另行规则的程序,案子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则很不共同,区分的规范和品种也不相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大致可分为3类:
非讼事情
包含宣告失踪人逝世(见失踪和逝世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催促程序(发布付出指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这类事情的意图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承认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必定的法令现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好坏联系人(不是原告)的恳求而开端;法院不是处理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论。
婚姻和亲子联系事情
包含离婚、承认婚姻无效和承认亲子联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情处理人的身份联系问题,触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别规则,不能依照一般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情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论。
行政法令联系事情
包含对选民名单过错提出的申述案子,对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提出的申述案子,向公民追索税款和其他欠款的申述案子等。法院审理这类案子,不是处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担任检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承认是否需求采纳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产业等。除以上3类外,从诉讼理论上说,还应当包含破产程序。但许多国家另设破产法,作为独立的法令,破产程序不再列入特别程序中。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含选民资历案子,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逝世案子,承认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案子,承认产业无主案子,本年新修正的民诉法还增加了承认调停协议案子和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而非讼程序就包含催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子所适用的特别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一般诉讼程序(包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子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历案子,另一类对错讼案子。
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一般程序相对。一般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子一般适用的程序,一般包含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子另行规则的程序,案子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则很不共同,区分的规范和品种也不相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大致可分为3类:
非讼事情
包含宣告失踪人逝世(见失踪和逝世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催促程序(发布付出指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法院审理这类事情的意图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承认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必定的法令现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好坏联系人(不是原告)的恳求而开端;法院不是处理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论。
婚姻和亲子联系事情
包含离婚、承认婚姻无效和承认亲子联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情处理人的身份联系问题,触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别规则,不能依照一般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情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论。
行政法令联系事情
包含对选民名单过错提出的申述案子,对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提出的申述案子,向公民追索税款和其他欠款的申述案子等。法院审理这类案子,不是处理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担任检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承认是否需求采纳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产业等。除以上3类外,从诉讼理论上说,还应当包含破产程序。但许多国家另设破产法,作为独立的法令,破产程序不再列入特别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