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2:57社会稳妥基数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薪水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薪酬、薪水、奖金、年终加薪、劳作分红、补助、补助以及与任职或许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宅公积金、养老稳妥金、赋闲稳妥金和医疗稳妥金。社会稳妥费实施各险种同基数核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稳妥的月缴费基数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社会稳妥基数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薪水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薪酬、薪水、奖金、年终加薪、劳作分红、补助、补助以及与任职或许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宅公积金、养老稳妥金、赋闲稳妥金和医疗稳妥金。社会稳妥费实施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稳妥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则,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私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乡镇户口员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300%。本市员工平均薪酬每年由市统计局发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必定,半途不作改变。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地点市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的告诉,申报本单位员工新一年度的社会稳妥缴费基数。
社会稳妥的月缴费基数
社会稳妥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依照员工上年度全年薪酬的月平均值来确认的,每年确认一次,且一旦确认今后,一年内不再变化。
根据规则,员工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作为交纳社会稳妥的月缴费基数,可是,假如员工上年度月平均薪酬假如过高或过低,即超越社会稳妥规则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能够作为缴费基数核算了。
根据规则,员工上年度月平均薪酬高于当地社会平均薪酬300%的部分不核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薪酬300%核算缴费基数;员工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低于当地社会平均薪酬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薪酬60%核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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