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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2:54
劳作联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依法所树立的劳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联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一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的。那么实践中怎么判别是否存在劳作联系?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介绍。
一、判别是否存在劳作联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两边是否存在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作者付出劳作酬劳。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作者供给必要的劳作条件。
二、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
(一)第一条规则劳作联系建立需求一起具有的景象,即:
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但一起具有下列景象的,劳作联系建立。
1、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劳作者,劳作者受用人单位的劳作办理,从事用人单位组织的有酬劳的劳作;
3、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是用人单位事务的组成部分。
(二)第二条则规则了确定存在劳作联系的参阅凭据及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确定两边存在劳作联系时可参照下列凭据:
1、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职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2、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
4、考勤记载;
5、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
其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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