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清算罪释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2:15
波折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私行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62条规则: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本罪的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的规则,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款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7年刑法第162条第2款规则:
1、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
2、 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
3、 在未清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
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口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是否“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是判别是否立案追查的重要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则,公司、企业闭幕或破产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企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一起,公司、企业产业应按以下次序进行分配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作保险费用;税款;公司债款;股东分配。因此,只需公司、企业违背上述规则,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的,必定侵略国家对公司、企业闭幕、破产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其别人的合法权益。
所谓隐医产业,是指将公司、企业产业予以搬运、躲藏的行为。
所谓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是指公司、企业在制造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时,成心采纳隐秘或许诈骗等办法,对资产负债或许产业清单进行虚报,以到达躲避公司、企业债款的意图。
所谓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是指在清算过程中,违背法令规则,在清偿债款前,将公司、企业的产业予以分配。假如没有严峻危害债款人或其别人利益的,即给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未到达10万元以上的,则不构成违法,不能立案追查,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7条的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二、本罪的构成
波折清算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本罪的首要特征:
1、本罪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要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才干构本钱罪的主体。本罪承当刑事责任的目标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公司、企业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企业,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首要是由清算组的成员所为的,因此,本罪处分的目标首要是清算安排的成员。
2、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由成心构成,即明知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算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等行为会危害债款人等的利益,而成心施行。过错不构本钱罪。
3、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和其别人的合法权益。
4、本罪客观方面体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
本罪有必要发生在公司、企业清算过程中。所谓公司、企业清算,是指因公司、企业闭幕或许破产,法令规则公司、企业应当整理公司、企业的债款、债款的活动。公司、企业清算首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1)公司、企业的闭幕,它是依据公司、企业的规章规则或许法令规则的条件,公司、企业决议中止对外经营活动,使其法人资格消失的行为。
(2)公司、企业破产,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公司、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的债款,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安排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公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因为公司、企业清算直接联系到债款人及其别人的利益,因此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对清算组的组成与活动都作了严厉规则。只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清算作业,理清公司、企业的债款债款联系,依法处理公司、企业的产业,才干削减和防止胶葛,保护正常安稳的经济秩序。
三、本罪的确定
1、留意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构本钱罪,不只要求行为人施行了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的行为,并且只要当这种行为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时,才构成违法。未到达法定的危害程度,则不构成违法。由此可见,给债款人和其别人形成危害的巨细是决议是否立案的重要目标。应当留意,这儿的丢失是指直接经济丢失,不包括直接经济丢失。
2、本罪与侵吞罪的边界。二者的首要差异在于:(1)侵略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客体 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和其别人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资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体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使用职务或许作业上的便当,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3)违法主体不同c前者是特别主体,即依法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后者则是公司、企业的作业人员。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法令]: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在兼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许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则告诉或许布告债款人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产业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藏匿产业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产业金额二%以上5%以下的罚 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
五、波折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款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我国刑法第162条规则: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本罪的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的规则,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款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7年刑法第162条第2款规则:
1、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
2、 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
3、 在未清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
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口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是否“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是判别是否立案追查的重要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则,公司、企业闭幕或破产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企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一起,公司、企业产业应按以下次序进行分配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作保险费用;税款;公司债款;股东分配。因此,只需公司、企业违背上述规则,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的,必定侵略国家对公司、企业闭幕、破产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其别人的合法权益。
所谓隐医产业,是指将公司、企业产业予以搬运、躲藏的行为。
所谓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是指公司、企业在制造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时,成心采纳隐秘或许诈骗等办法,对资产负债或许产业清单进行虚报,以到达躲避公司、企业债款的意图。
所谓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是指在清算过程中,违背法令规则,在清偿债款前,将公司、企业的产业予以分配。假如没有严峻危害债款人或其别人利益的,即给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形成的直接经济丢失数额未到达10万元以上的,则不构成违法,不能立案追查,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7条的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二、本罪的构成
波折清算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本罪的首要特征:
1、本罪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要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才干构本钱罪的主体。本罪承当刑事责任的目标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公司、企业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企业,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首要是由清算组的成员所为的,因此,本罪处分的目标首要是清算安排的成员。
2、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由成心构成,即明知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算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等行为会危害债款人等的利益,而成心施行。过错不构本钱罪。
3、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和其别人的合法权益。
4、本罪客观方面体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
本罪有必要发生在公司、企业清算过程中。所谓公司、企业清算,是指因公司、企业闭幕或许破产,法令规则公司、企业应当整理公司、企业的债款、债款的活动。公司、企业清算首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1)公司、企业的闭幕,它是依据公司、企业的规章规则或许法令规则的条件,公司、企业决议中止对外经营活动,使其法人资格消失的行为。
(2)公司、企业破产,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公司、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的债款,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安排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公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因为公司、企业清算直接联系到债款人及其别人的利益,因此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对清算组的组成与活动都作了严厉规则。只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清算作业,理清公司、企业的债款债款联系,依法处理公司、企业的产业,才干削减和防止胶葛,保护正常安稳的经济秩序。
三、本罪的确定
1、留意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构本钱罪,不只要求行为人施行了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的行为,并且只要当这种行为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时,才构成违法。未到达法定的危害程度,则不构成违法。由此可见,给债款人和其别人形成危害的巨细是决议是否立案的重要目标。应当留意,这儿的丢失是指直接经济丢失,不包括直接经济丢失。
2、本罪与侵吞罪的边界。二者的首要差异在于:(1)侵略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客体 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和债款人和其别人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略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资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体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在公司、企业清算时,藏匿公司、企业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使用职务或许作业上的便当,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3)违法主体不同c前者是特别主体,即依法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后者则是公司、企业的作业人员。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法令]: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在兼并、分立、削减注册资本或许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则告诉或许布告债款人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产业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藏匿产业或许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产业金额二%以上5%以下的罚 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违法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
五、波折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资产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形成债款人或许其别人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