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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开发商可否销售商品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10:13
根据我国法令的规则,开发商要兴修房子的时分,首先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再到住建部分申报,而土地使用权是能够典当的,那么楼盘土地使用权典当后开发商可否出售商品房?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楼盘土地使用权典当后开发商能不能出售商品房
案情简介:
今年初,甲与坐落某区一楼盘的开发商签定了一份购买商铺的《商品房生意合同》,合同签定后,甲付出了购房定金二万元。之后,其在房地产挂号买卖中心查询到:开发商出售的上述商铺存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典当”的状况,一起也有已出售的房产被刊出典当挂号的记载,典当权人是某银行。所以甲以为开发商出售的商铺存在典当,出售是违法、是诈骗客户的行为,便回绝再付出余款及处理相关手续,并扬言要向开发商索赔。
甲的疑问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典当后,开发商能否出售上述商铺?
二、本案的开发商是否存在诈骗行为?能否索赔?
律师回答:
相似本案“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典当”的状况,其实在房地产开发中这种现象并不罕见。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银行贷款进行房地产开发,便把所开发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典当给银行,这是自然而然的事。但当开发商的楼盘在获得预售许可证时,预售证上会标明土地使用权“已被典当,典当权人赞同预售”字样,而且当客户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交了金钱后,开发商会根据这些购房材料向银行提出刊出该商品房典当的请求,银行会按程序赞同刊出,房地产挂号买卖中心也会在房地产典当挂号表“附记”栏上注明已刊出该商品房典当挂号。因而,关于作为典当权人的银行,刊出典当后就意味着不再存在优先受偿的问题,即便开发商与银行存在债务债务胶葛,也不会危及买受人的利益;所以,对本案当事人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因开发商与典当权人的银行存在典当与刊出典当的默契及合作,开发商是能够出售本案的商铺的。从另一视点来看,假如银行不赞同刊出典当挂号,买受人也就办不了预售挂号,开发商资金就难以回笼,还贷就有困难,银行的危险也加大了,简单导致开发商与银行同归于尽,对开展房地产显着晦气,因而,银行是很愿意对已出售的商品房进行刊出典当挂号的。
至于本案的开发商是否存在诈骗的行为,答案是否定的。由于在整个出售进程包含银行赞同刊出典当挂号、房地产挂号买卖中心刊出典当挂号等各个环节,都是揭露进行的,也不危害房子买受人的利益,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司法解释中有关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鉴于前述理由,甲欲提出索赔没有根据。
律师提示:
购房人的法令意识、危险意识增强了,这本来是功德,但关于在进行房地产买卖中存在的一些较为专业的问题,或买卖中的某些细节、程序,买受人或许了解不深,知道不透。主张这类客户多向了解房地产专业的人士进行咨询,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忧虑乃至胶葛。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楼盘土地使用权典当后开发商能不能出售商品房”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事例的剖析,开发商典当土地使用权后,出售商品房是归于合法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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