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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计划外怀孕”被炒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22:43

案情:
薛某因方案外怀孕被公司卷铺盖,两边为此发作争议,经劳作裁定后终究对簿公堂。顺义法院近来审结该案,判定公司持续与薛某实行劳作合同。
该公司诉称,其与薛某于2007年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合同规则:严峻违背单位规章制度的,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为了执行国家有关方案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则,公司关于方案生育问题拟定了严厉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且对职工进行过相关训练。2011年9月,公司得知薛某方案外怀孕且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既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则,也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利益形成危害。所以公司经过法定程序与其免除了劳作合同。公司与薛某发作争议后,其请求劳作裁定,公司不服裁定作出的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判决,故诉至法院。
法院以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薛某怀孕期间,公司与其免除劳作联系是否合法。该公司建议薛某的生育行为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故与其免除劳作合同,但公司提交的训练方案、管理人员岗位训练表、职工训练考评表上均没有薛某的签字承认;职工手册中亦未明确规则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状况包含职工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且未提交向薛某公示奉告过上述规章制度的依据,故某公司作出的薛某归于“方案外生育”,应与其免除劳作合同的决议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则,法院予以吊销。薛某要求与公司持续实行劳作合同之建议,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
相关法律知识:
劳作合同的免除,是指当事人两边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法律效力,免除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劳作合同的改变:是指当事人两边对依法建立、没有实行的劳作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正或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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