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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股东人数有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0:10
现在有许多的公司想要上市,并且现在公司也是有许多人协作来开的。公司想要上市,但却殊不知上市公司关于股东人数的要求,所以给一些想要上市的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对股东人数有要求吗
根据《证券法》规则,向特定目标发行证券累计超越二百人的,为揭露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理办法》规则非揭露发行目标不超越10名。《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办理办法》并未对发行股份购买财物的目标予以清晰规则。
非揭露发行股票征集资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存在差异:一是发行目标的确认方法不同。在作出非揭露发行股票征集资金行政许可决守时,发行目标通常是不确认的,需通过询价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财物的买卖意图主要是购买发行目标持有的标的财物,在初次布告发行方案时,发行目标便是清晰确认的。二是发行股份购买财物通常是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求是50名以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是200名以下。假如要求发行目标不超越10名,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往往就不能一次性买入标的公司的悉数股权或控股权,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功率产生影响。实践中现已呈现了许多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兼并非上市公司发股目标超越10名但不超越200名的事例。因而,上市公司施行并购重组中向特定目标发行股份购买财物的发行目标数量约束原则上不超越200名。
二、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揭露发行的股票通过国务院或许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办理部分同意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买卖所买卖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除了有必要通过同意外,还有必要契合必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买卖的公司。
三、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有约束
根据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东不能超越200人。
《证券法》第十条 揭露发行证券,有必要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或许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揭露发行证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揭露发行:(一)向不特定目标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目标发行证券累计超越二百人的;(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发行行为。
穿透的核对:
《非上市大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越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请求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阅指引》
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员工持股会代持、托付持股或信任持股等股份代持联系,或许存在通过“持股渠道”直接持股的组织致使实践股东超越200人的,在根据本指引请求行政许可时,应当现已将代持股份复原至实践股东、将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令程序。
以私募股权基金、财物办理方案以及其他金融方案进行持股的,假如该金融方案是根据相关法令法规建立并标准运作,且现已承受证券监督办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复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除了有必要通过同意外,还有必要契合必定的条件。所以现在考虑上市的公司,应该提早考虑股东人数问题,该和谐的便是要去和谐。现在的环境也十分有利于上市公司。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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