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2:55
咱们常说的刑事违法的构成要件其实是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片面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相同的,过错致人逝世罪的构成也有这四个要件。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过错致人逝世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保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略,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遵循。掠夺别人生命权的行为,不管是成心,仍是过错,均具有社会损害性,应受刑法冲击。本法第232条规则成心杀人罪。本条规则过错致人逝世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别人逝世的行为。构本钱罪,客观方面有必要一起具有三个要索;
1、客观上有必要发作致别人逝世的实践成果。这是本罪建立的条件。
2、行为人有必要施行过错致人逝世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或许是有知道的,或许说是成心的,但对致使别人逝世成果发作是没有预见的,是过错。本罪属成果犯,行为的成心并不影响其对成果的过错。这点同有知道地施行成心掠夺别人生命行为的成心杀人罪不同。过错致人逝世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错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错致人逝世行为两种状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到达法定职责年纪且具有刑事职责才能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要,不管从行为人的片面恶性、客观行为,仍是社会损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其次,对过错致人逝世的成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必定的知道才能和区分才能。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身心发育尚不老练,常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调查和知道才能、对本身行为或许形成的损害成果的知道,都有必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约束行为才能(含职责才能)人,因而,法令上不要求他们对过错行为负刑事职责。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成果抱有过错的心思状况,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疏忽大意的过错是指行为人片面上对自己的行为或许形成别人逝世的成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令对行为人施行某种有知道的行为时,或许形成别人逝世成果的片面知道上的要求。依据一般人的才能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可以预见并防止损害成果的发作,仅仅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致使发作严重损害成果,他就应当对此成果负法令职责。过于自信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许形成被害人逝世的成果现已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防止这种成果的发作。因为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或许发作别人逝世的成果,从而产生了防止这种成果发作的职责,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别人逝世成果的发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因而,行为人应对自己因片面上的过于自信所形成的损害成果负刑事职责。轻信可以防止别人逝世成果的发作,是过于自信的过错致人逝世差异于直接成心杀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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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致人逝世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保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略,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遵循。掠夺别人生命权的行为,不管是成心,仍是过错,均具有社会损害性,应受刑法冲击。本法第232条规则成心杀人罪。本条规则过错致人逝世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别人逝世的行为。构本钱罪,客观方面有必要一起具有三个要索;
1、客观上有必要发作致别人逝世的实践成果。这是本罪建立的条件。
2、行为人有必要施行过错致人逝世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或许是有知道的,或许说是成心的,但对致使别人逝世成果发作是没有预见的,是过错。本罪属成果犯,行为的成心并不影响其对成果的过错。这点同有知道地施行成心掠夺别人生命行为的成心杀人罪不同。过错致人逝世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错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错致人逝世行为两种状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到达法定职责年纪且具有刑事职责才能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要,不管从行为人的片面恶性、客观行为,仍是社会损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其次,对过错致人逝世的成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必定的知道才能和区分才能。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身心发育尚不老练,常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调查和知道才能、对本身行为或许形成的损害成果的知道,都有必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约束行为才能(含职责才能)人,因而,法令上不要求他们对过错行为负刑事职责。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成果抱有过错的心思状况,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疏忽大意的过错是指行为人片面上对自己的行为或许形成别人逝世的成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令对行为人施行某种有知道的行为时,或许形成别人逝世成果的片面知道上的要求。依据一般人的才能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可以预见并防止损害成果的发作,仅仅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致使发作严重损害成果,他就应当对此成果负法令职责。过于自信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许形成被害人逝世的成果现已预见,但却轻信可以防止这种成果的发作。因为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或许发作别人逝世的成果,从而产生了防止这种成果发作的职责,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别人逝世成果的发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因而,行为人应对自己因片面上的过于自信所形成的损害成果负刑事职责。轻信可以防止别人逝世成果的发作,是过于自信的过错致人逝世差异于直接成心杀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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