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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具体待遇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01:05

门诊统筹的详细待遇?答:门诊统筹设立起付规范和最高付出限额。参保人员在门诊运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应先按规则份额自付,再按下列规则享用相关待遇。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作的契合根本医疗保险规则的医疗费用,起付规范以下的费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员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详细待遇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门诊统筹的详细待遇?
答:门诊统筹设立起付规范和最高付出限额。参保人员在门诊运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应先按规则份额自付,再按下列规则享用相关待遇。
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作的契合根本医疗保险规则的医疗费用,起付规范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或现金付出;起付规范以上、最高付出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一起分管。
二、门诊统筹就诊流程是什么?
参保人员可在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办理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首诊。
专科医院可作为整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担任转诊(转诊医院名单见下表),急诊、抢救不受此约束。
三、长时间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长时间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须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作的契合付出规模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越规则起付规范、低于最高付出限额的,自己供给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双处方底联及各项查看报告单,由市医保中心按零散报销处理,基金付出份额一致为50%。
低于起付规范的或高于最高付出限额的,由自己承当,不作零散报销处理。
在非自己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予以处理。
听讼网提示:门诊精神病医疗费用实施费用包干,不在门诊统筹报销规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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