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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7:30
我国法令对哺乳期是有相关维护的,一起也给予了相应的福利待遇。可是部分单位在得知女职工怀孕或许出产结束后,就立刻免除与该女职工的。终究哺乳期能够吗?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能不能免除劳作合同
要看具体情况。
1990年7月18日劳作部对市劳作局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免除、停止劳作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则:
(1)对外商出资企业实施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免除劳作合同的问题,现应按国务院 女职工劳作维护规则的有关条款履行。
(2)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则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条件的,能够解雇。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哺乳为由解雇。
(3)女职工劳作维护规则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免除劳作合同”的规则,是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免除劳作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依照有关规则和劳作合同应予解雇的,能够解雇。
(4)对实施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作合同期虽满,也不能免除其劳作合同,有必要延续到哺乳期满。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作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可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则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的停止,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则履行。
二、女职工三期的维护规则
1,孕期维护
《女职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则》第六条规则:女职工在孕期不能习惯原劳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作量或许组织其他能够习惯的劳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伸劳作时刻或许组织夜班劳作,并应当在劳作时刻内组织必定的休息时刻。
《劳作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刻和夜班劳作。
2,产假维护
《女职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则》第七条规则:女职工生育享用98天产假,其间产前能够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
《劳作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用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哺乳期维护
《女职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则》第九条规则: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伸劳作时刻或许组织夜班劳作。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作时刻内为哺乳期女职工组织1小时哺乳时刻;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添加1小时哺乳时刻。
《劳作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组织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其他劳作,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刻和夜班劳作。
以上便是哺乳期免除劳作合同的相关内容,听讼网小编借用劳作部的复函为我们处理了一直以来的困惑。本篇文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修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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