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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血亲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8:45
在我国,男女成婚是需求契合条件的。而《婚姻法》中规则的成婚条件中制止条件,其中之一是制止血亲之间成婚。那么我们是否知道法令制止的成婚血亲详细包含哪些呢?假如不知道,就让听讼网小编带领我们一同阅览本文,请我们阅览下文了解概况。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含爸爸妈妈子女间,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含:
1、同源于爸爸妈妈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爸爸妈妈的子女之间不能成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成婚;阿姨不能和姊妹的儿子成婚。
三、拟制血亲能否成婚的规则。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而由法令承认其与该种天然血亲具有平等权力责任的亲属。因为此种血亲不是天然构成的,而是法令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承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构成了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关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成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则。但婚姻法规则,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继爸爸妈妈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因而,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成婚姻的约束,也应适用于养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和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不管这种拟制直系血亲联系是否免除,从道德要求和法令精神上看。都应归于制止成婚的规模。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需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天然血亲联系、即没有制止其成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能够成婚。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是否现已清楚我国制止成婚的详细内容呢。血亲主要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拟制的直系血亲。假如我们对文章还有不明白的或许想要处理自己更实在的法令问题,欢迎到听讼网找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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