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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未交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07:13

印花税的使用规模是十分广泛的,基本上都会用到印花税,并且印花税也没有多少,印花税也是税的一种,要是不交纳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偷税的,那么印花税没有交纳怎么处分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印花税未交怎么处分”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则,交税人未按照规则期限交交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则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交纳外,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则,因税务机关的职责,致使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要求交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可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交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状况的,追征期能够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许所骗得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约束。
第六十四条规则,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假造虚伪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税人不进行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印花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则,印花税的征收办理,除本法令法规者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暂行法令》的有关法规实行。(注: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正部分行政法规的决议》(国务院令2011年第588号)文件规则,此条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暂行法令》”修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
《印花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则,同一品种应交税凭据,需频频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请求如期汇总交纳印花税。
第三十九条规则,交税人违背本细则第二十二条法规,超越税务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未缴或许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期限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4]15号)规则,《税收征收办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税收征收办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从头修订公布后,《印花税暂行法令》第十三条及《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办理,依法处理印花税有关违章行为,依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则,现对印花税的违章处分适用条款清晰如下:
印花税交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在应交税凭据上未贴或许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许已粘贴在应税凭据上的印花税票未刊出或许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分规则。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形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分规则。
三、假造印花税票的,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分规则。
四、如期汇总交纳印花税的交税人,超越税务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分规则,情节严重的,一起吊销其汇缴许可证。
五、交税人违背以下规则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处分规则:
(一)违背《印花税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凡汇总交纳印花税的凭据,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许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刊出,保存备检”;
(二)违背《印花税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则:“交税人对交税凭据应妥善保存。凭据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清晰规则的,按规则办;没有清晰规则的其他凭据均应在实行结束后保存一年”。
依据上述规则,交税评价期确认交税人存在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但不具有偷税等违法行为,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由主管税务所担任安排入库。
因税务机关的职责,致使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要求交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可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交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能够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状况的,追征期能够延长到五年。超越税务机关核定的交税期限,未缴或许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期限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罚款,由税务机关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关于你提出的“印花税未交怎么处分”问题,印花税没有交纳的,一般状况下会处几倍的罚款的,不过印花税自身触及的金额就不多,除非是比较大的项目的,印花税在广告这样的是不会收取的,不过绝大部分都有印花税。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或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咱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供给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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