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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存在不规范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05:21

日前,宜兴法院在对托付署理人参加诉讼状况进行造访调研后发现,大部分案子托付署理人参加有利于诉讼程序的标准和审判功率的进步,但少量署理人于从事诉讼署理事务时存在一些不标准行为,必定程度上影响胶葛的处理和司法的公平,亟需引起注重。首要表现在:1、对部分案子选用危险署理方法牟取不正当利益。使用外地当事人缺少法令常识或无经济能力先行付出署理费和诉讼费的下风,对奉养或人身危害补偿等案子进行危险署理,收取高出正常收费数倍或达补偿额30%以上的高额署理费,危害被署理人的利益。部分署理人为完成预期利益阻挠当事人参加法院调停,影响案子审理作用。2、勾结当事人进行歹意诉讼或躲避法令。明知是歹意诉讼仍全程参加乃至一手筹办,使用不正当手段制作伪证或指派当事人不出庭参加庭审以防止法官直接问询,然后到达掩盖事实真相的意图。与对方当事人暗里触摸或收受对方当事人优点,损害被署理人权益。3、部分社会人员违规进行公民署理。受经济利益唆使,部分无律师和法令工作者从业资历的社会人员以署理人身份参加案子审理,随意收费,法令知识短缺,乃至选用非法手段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威吓,打乱法官正常办案次序。4、以单位名义对案子进行暗里署理。有的律师特别是法令工作者未在律师事务所或法令服务所挂号存案,而使用平常发放的空白介绍信以单位的名义暗里署理案子,收费紊乱,引发胶葛后难以处理。5、使用收取标的款之机牟取私益。部分署理人使用当事人法令知识的短缺,在代为收取标的款时虚报标的款的实践数额以并吞部分标的款,如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使用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在银行开户,待标的款转帐后扣除部分金钱,导致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发生。
主张:1、标准律师及其他诉讼署理人的收费标准。主张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案子收费拟定出不同的标准,对署理人协议收费的标准加以标准,对不标准收费的署理行为予以重罚。对人身危害补偿、奉养、抚养等特别类型案子应按正常标准收费,不允许私行添加收费标准或实施危险署理,维护被署理人的利益。2、对诉讼署理人的资历予以严厉标准。对诉讼署理人尤其是公民署理人的署理资历作出具体的规则,关于那些与当事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个人进行公民署理的行为予以清晰制止,使诉讼署理行为正规有序,防止不正当竞争。3、强化署理人的危险奉告责任。严厉约束危险署理案子规模,将危险奉告程序作为诉讼署理尤其是危险署理的前置程序,并在署理托付协议中予以清晰,保证被署理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加强对诉讼署理人日常事务的动态监管。对诉讼署理人日常事务进行定时查看或不定时检查,一起加大对诉讼事务署理的监督力度,树立署理人执业诚信档案,对违规者严肃处理,严峻违规者撤消从业资历证。5、对标的款付出严厉把关。法院在进行标的款兑付时,加强对托付署理手续和当事人身份的核对,尽量选用转帐等方法进行非现金结算,尽可能防止律师及其他诉讼署理人直接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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