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18:48居民异地寓居医保费用咋报销昨天上午,62岁的王秀云致电96110咨询,自己从2008年开端一直都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是从本年10月1日今后就要去北京儿子家寓居,如果在北京期间患病发作医疗费用,这个城居医疗保险对自己还有保证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手续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异地就医手续怎么处理?
参保居民寓居在市辖六区以外满一年以上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收取《异地就医登记表》一式二份,按要求具体填写,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参保居民各执一份。
异地医疗待遇计发时刻以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存案时刻为准。《异地就医登记表》所填内容发作变化时,参保居民或联系人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诉医疗保险经办组织。
●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咋挑选?
参保居民应在寓居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挑选二级以下(含二级)和三级两所公立的定点医院作为异地就医医疗组织。所选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改变,如因寓居地发作变化或因病况需求更改定点医院的,需从头处理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后,在烟台市辖六区发作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异地就医怎么处理转诊?
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转地级市区域外医疗组织就医的,必须由选定的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生提出申请,填写《市外转诊表》,由分担院长签字及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方可转诊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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