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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否要求第三者归还丈夫赠与其的房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04:31
王女士来信咨询:其与老公黄某现已成婚10多年,最近黄某在外包养了一个第三者陈某,并赠与了陈某一套房子,问该房子她能否要求小三返还?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李秋云律师指出,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夫妻两边关于夫妻共有产业有相等的办理和处置的权力。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则,相等的办理和处置权力指的是夫妻在处理夫妻一起产业上的权力是相等的,夫妻非因日常日子需要对夫妻一起产业做重要处理决议,夫妻两边应相等洽谈,获得一致意见。
黄某未获得王女士同意即给陈某买房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作为一起共有人的合法权力,该赠与行为无效。假如黄某经过将购房款转给陈某,陈某自己签定购房合同,并以自己名义付出房款的方法购房,则王女士有权要求陈某返还购房款;假如黄某是将自己购买的房子直接过户给陈某,则王女士有权追回该房子,陈某应当将该房子退还给王女士和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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