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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12:04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很多人知道拘押虽不是一项独立的强制措施,但它也能对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约束。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拘押是什么,以及我国法令关于拘押期限和拘押场所的详细规则,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协助。
一、拘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拘押基本上是一种拘捕、拘留决议今后的,依附于拘留、拘捕的掠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况,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二、拘押期限
侦办中的拘押期限,是指违法嫌疑人在侦办中被拘捕今后到侦办完结的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则》的规则,侦办中的拘押期限能够分为一般拘押期限、特别拘押期限和从头核算的拘押期限三种:
(一)一般拘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则:对违法嫌疑人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不得超越两个月。假如违法嫌疑人在拘捕曾经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含在侦办拘押期限之内。一般状况下,侦办机关应当在法令规则的侦办拘押期限内侦办完结案子。
(二)特别拘押期限
特别拘押期限,意指侦办拘押期限的延伸,但有必要契合法定条件并实行相应的批阅手续和程序。首要状况有: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则,案情杂乱、期限届满不能完结的案子,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延伸1个月。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则,由于特别原因,在较长时刻内不宜交给审判的特别严重杂乱的案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则,下列案子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则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办完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决议,能够延伸2个月:(1)交通非常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严重杂乱案子;(2)严重的违法集团案子;(3)流窜作案的严重杂乱案子;(4)违法触及面广,取证困难的严重杂乱案子。
4.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则,对违法嫌疑人或许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按照本法第156条规则延伸期限届满,仍不能侦办完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决议,能够再延伸2个月。
依据六根关《规则》第30条、第31条的规则,公安机关对案子提请延伸拘押期限时,应当在拘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伸拘押期限案子的首要案情和延伸拘押期限的详细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办的案子,契合《刑事诉讼法》第154条、156条和 157条规则的条件,需求延伸违法嫌疑人侦办拘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议。
(三)从头核算拘押期限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则》的规则,遇有下列状况不计入原有侦办拘押期限,即从头核算拘押期限:
1.在侦办期间,发现违法嫌疑人还有重要罪过的,自发现之日起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则从头核算侦办拘押期限。从头核算侦办拘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议,无需人民检察院同意,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存案。
2.违法嫌疑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侦办拘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核算,但不得中止对其违法行为的侦办取证。关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的,也能够按其自报的名字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作精神病判定的时刻,不计入侦办拘押期限。其他判定时刻则应当计入拘押期限。
三、拘押场所
拘押的场所包含: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拘押场所,它能够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能够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便是侦办、盘查阶段完全由侦办人员自行来操控。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同业拆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拘押尽管不是一项独立的强制措施,可是它也能对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约束,这一点有些相似拘留、拘捕。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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