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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7:24
假如监犯的依据现已确凿了,公安去这个时分就会采纳拘捕,一般在判人,决之前都是先在看守所的,那么关于拘捕的具体内容是怎么规则的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津南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拘捕是指什么
拘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避免违法嫌疑人或许被告人施行阻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躲避侦办、申述、审判或许发作社会风险性,而依法掠夺其人身自由,予以拘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条件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则 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避免发作下列社会风险性的,应当予以拘捕:
(一)或许施行新的违法的;
(二)有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许社会秩序的实际风险的;
(三)或许消灭、伪造依据,搅扰证人作证或许串供的;
(四)或许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施行打击报复的;
(五)或许自杀或许逃跑的。
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事实,或许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或许有依据证明有违法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从前故意违法或许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拘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则,情节严峻的,能够予以拘捕。
拘捕的施行程序:
1.在我国只要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关于任何公民的拘捕,除法院决议拘捕或许检察院对自侦案子的决议拘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同意。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则 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拘捕,能够讯问违法嫌疑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讯问违法嫌疑人:
(一)对是否契合拘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违法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说的;
(三)侦办活动或许有严峻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拘捕,能够问询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
2.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一概由公安机关履行。履行拘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履行拘捕时,必须向被拘捕人出示拘捕证,并责令被拘捕人在拘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1日至4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峻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
3.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同意或决议拘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关于发现不应当拘捕的,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许当即开释。当即开释的,应当发给开释证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告诉被拘捕人的家族或所在单位。不方便告诉的,应将不告诉的原因在檀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履行拘捕时,应当告诉被拘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然后确保拘捕使命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办的案子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拘捕的规则(试行)》的补充规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办监督部分经检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拘捕定见的,分担侦办监督作业的副检察长应当寻求分担侦办作业的副检察长的定见,定见共同的,作出不予拘捕决议;定见不共同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议。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执法人员施行拘捕,那么就现已能够确认对方现已把握了许多的依据,这个时分自己应当赶快的率直,不然的话所承当的刑法还要严峻,即便判刑了也需求在监狱中好好体现,这样才能够弛刑,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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