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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子公司逾期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是否会被罚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11:20

网友发问:
我公司在海南注册建立一个子公司,逾期处理税务改变挂号,归于初次发作会罚款吗?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则,纳税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改变或许刊出挂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阅《海南省当地税务局关于对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的告诉》(琼地税发〔2015〕161号)的规则,纳税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改变的,初次发作,期限改正的,不予处分。再次发作,责令期限改正,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三次以上发作的,或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4000元罚款。
因而,公司未依照规则的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改变挂号,如归于初次发作的,期限改正,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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