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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4:21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相关讨论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则,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诈骗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为保护、手法荫蔽、状况复杂的诈骗违法。在所有的诈骗违法案子中,合同诈骗案子占有适当高的份额,已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门、难点。
一、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确认问题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性质确认,原则上应当把握在适用我国施行《合同法》的合同规模。合同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令的规则。所以常见的有债务合同、典当合同、质押合同、土地运用转让合平等民事合同。一些不直接发作债务联系的如合伙合同、联营合同、承包合平等也应当在内,由于该类合同损害的客体应当是商场经济秩序。
二、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意图”的确认问题
“非法占有意图”归于片面方面问题。这一问题的焦点是:“非法占有的意图”是在什么时候发作,是否有必要在合同签定的其时就有?仍是能够在合同签定后发作?常见的“借鸡下蛋”和“拆东墙堵西墙”的行为怎么确认?从理论上讲,违法行为施行的其时,有必要是明知自己是在使用经济合同,以诈骗手法,施行骗得公私资产的行为。应当是直接成心,过失和直接成心不能构成违法。
社会处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合同当事人在没有资金状况下,依托以虚拟现实骗得的资金进行运营,盈余了能够实行合同,亏本了则无法返还骗得的资金。一般被称为“拆东墙补西墙”或“借鸡下蛋”的状况。这种状况在实践中,一般都归于现实欠好确认的状况,在审判实践中,这类案子判定的现实都没有确认为“借鸡下蛋”,特别是对“成功胜算时机很少,毫无希望”的状况,很难确认是“借鸡下蛋”的片面心思仍是合同诈骗的心思。所以一般都以签定合同时,就有违法成心确认。但在现实上假如有的依据的确能确认是“借鸡下蛋”的现实,应当依照民事诈骗处理。
合同诈骗罪是意图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非法占有意图的有无是确认合同诈骗罪的要害。
三、划清合同诈骗与合同诈骗的边界
合同诈骗是指以获取不相等的经济利益为意图,在经济活动中成心以不实在的状况作为实在的意思表明,使别人判别过错,然后到达在发作、改变、消除必定经济法令联系时取得优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的条件,一是行为人片面上有诈骗对方的成心;二是客观上施行了必定程序的诈骗行为;三是使对方当事人发作幻觉签定了合同;四是合同没有实行或没有彻底实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进行合同诈骗的行为人为了获取对自己有利而对别人晦气的经济利益,总是想方设法地躲避法令,在手法上更是花样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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