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佛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2:03关于佛山处理机动车刊出挂号事务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收回企业,由机动车收回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刊出。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处理刊出挂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布告该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
就事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处理的还需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供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挂号证书的还需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
3、机动车(前后牌完好)。
禅城区就事地址
摩托车:佛山市轻工三路1号,咨询电话:82512609/82515001
轿车:佛山市佛罗公路41号,咨询电话:82818041/82817893
南庄区就事地址:南庄吉祥村吉杏路社边大街段,咨询电话:85392053
佛山市金属收回有限公司监督投诉电话:82810133/82812533
佛山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投诉电话:829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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