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19:06法人授权托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请求,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托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托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请求。
一、请求处理法人授权托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法人资历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及其自己的身份证件;
拟处理公证的授权托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托付书)。
二、处理法人授权托付书公证应留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身到公证处提出请求,不得托付别人署理。
授权托付书应当载明署理人的名字或许称号、署理事项、权限、署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托付的权力等,授权托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身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