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20:12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和基本准则
(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则:“ 企业实践发作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销,包含本钱、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开销,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开销,是指与获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开销;所称合理的开销,是指契合出产经营活动惯例,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许有关财物本钱的必要和正常的开销。”
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有必要具有两大条件:榜首,发作的费用与企业的出产经营有关,首要经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准则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据。
合法有用凭据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务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克己凭据。各类凭据都有各自的使用规模,不行彼此混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税前扣除的本钱发票应契合的条件
1、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共同:银行收付凭据、买卖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有必要共同;2、有必要有实在买卖的行为;3、契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则。
(三)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本准则
1、权责发作制准则;2、能够按收付完成制准则扣除的:合理的薪酬、薪水开销;规则规模和规范的五险一金;规则规模和规范内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特别工种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则能够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2%;企业按规则交纳的财产保险等。
二、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发作的费用扣除问题
企业的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所构成的费用,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所构成的财物,其核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